巴哈伊國際社團發給聯合國的稿件:《超越天平撥正:全人類實現公平、正義和繁榮的根基》

巴哈伊國際社團發給聯合國關於“消除不平等”全球專題協商會的稿件  【紐約,2012年10月12日】

隨著對2015年後發展議程的商議的日益熱烈,一個不爭的事實浮現出來:我們想要的未來不是一個貧富分化的世界。社會不平等的影響在各個方面都是顯而易見的,例如冷漠、疏遠、社會動盪、暴力及個人與治理機構之間信任喪失,僅舉數例。任何發展願景,它有多大活力和可行性,取決於它在多大程度上體現了世界各國人民的最高願望,以及人們在闡述此發展願景中發揮多大的作用。

 

過去幾十年,不平等問題在國家和國際層面都越來越受到重視。在描述貧窮時,不平等的概念變得越來越常見,這反映出人們一個越來越強烈的共識,即這兩者是密不可分的。聯合國人類發展報告日益認識到,與性別、收入、教育、就業、生產性資產、基本自由之類有關的不平等,會加劇一系列社會、環境和經濟問題。1990年,第一份報告指出:“平均水準的提高掩蓋了國家內部相當大的不平等現象,掩蓋了許多人繼續遭受嚴重剝奪的事實。”[1]差不多十年後,1999年的報告指出,不同群體——不論是民族、宗教還是社會群體——之間的“橫向不平等”,是當時發生國內衝突的主要原因[2]。2010年,聯合國發佈的經過不平等調整後人類發展指數(inequality-adjusted human development index)開始根據一個國家的不平等狀況評估人類發展[3]。現在,人們已經普遍認識到不平等現象正在各個層面持續加深,並廣泛認為對不平等的評估必須在2015年後發展議程中發揮核心作用。

關於什麼的平等?

儘管人們已經認識到日益加劇的社會和經濟不平等所帶來的挑戰,但是對於討論中所涉及的核心概念,人們對於它們的意義並未達成一致理解。由於缺乏對這些概念的清晰定義,使得呈現相關社會弊病並就問題的性質和範圍達成共識這項任務變得複雜。所以,像這樣的討論必須從這個問題開始:“關於什麼的平等?”

大多數人都會同意,平等原則是社會組織的一個重要因素,它的表現形式多樣。艱難贏取的道德戰爭為世界確立了男女平等、不同民族和國家平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世界人權宣言》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並“賦有理性和良心”。最近,《千年宣言》記載了世界各國領導人“維護人類尊嚴、平等和公平原則”的承諾。[4]

 

這些檔中體現的平等理念並非側重於財產或條件,而在於界定人的某些屬性。尊嚴、理性和良心是人類每個成員的共同品質。因此,這一領域努力的重點不是創造平等,而是在社會結構和進程中反映已經存在的平等。例如,男女平等的原則植根於這同一個理念,即在那些讓人之為人的方面,男女之間沒有區別。因此,平等不只是獲得社會福祉的一個必需條件,而且是人之為人的一個根本方面。

一個“轉變性”社會發展框架的諸多要素

在世界各地,人們越來越多地呼籲建立一個雄心勃勃和“轉變性”的發展框架——這個框架能夠改變壓迫性關係,改革結構性不平等,並體現所有人,特別是最邊緣化和最弱勢群體的最高願望。但是,即使我們渴望這種轉變,社會仍然陷於衝突和競爭的行為模式之中:政治制度為權力競賽服務;法律制度為法律宣傳競賽服務;經濟制度為資本積累競賽服務;教育制度為智力成就和社會認可競賽服務。這些結構促使人們分離成“我們”和“他們”的對立群體,這些群體對抗、競爭和談判,甚至跨越他們的界限而合作。這些行為模式驅使各種“他者”類群更加扭曲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使不公正現象長期存在。

基於性別、種族、年齡、社會經濟地位、國籍、部落、宗教、殘疾和地域的帶有偏見的區分,在世界事務中如此普遍,人們似乎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區分方法。狹隘地認定某些生理或社會特徵,然後將它們置於我們身份的核心位置——無論這種身份是用來淩駕於他人,還是用來應對偏見和壓迫——這種做法已經產生了毀滅性的後果。今天,我們發現身邊的社會現實已經支離破碎,這種現狀在某種程度上是這些具有分裂作用之結構及其附屬物導致的結果。

可否構想一個沒有“他者”的社會?我們認為這種構想不僅是可能、及時和適時的,而且它是人類成熟必不可少的。人類正在經歷一場可以說是從集體兒童期到集體成熟期的過渡。在此過渡期間,與人類兒童時期有關的思想和態度正逐漸被根除,體現人類成年期的文明結構正在逐步形成。此過渡期的特點,是在同一個社會群體中,在互惠互利紐帶的激勵下,重新定義人類的關係。這種過渡要求社會結構發生前所未有的有機變化。它要求人類一體成為我們集體生活的運作原則。

用人體作比喻可以簡單說明人類一體原則如何能夠建立更公平的社會組織形式。在人體內,無數分化的細胞、結構和器官協作維持生命。每個部分給予和接受其個體運作和整體福利所需的一切。沒有人會用自我利益的競爭來解釋一個健康的身體,與此類似,沒有人會認為身體的所有細胞需要變得相同以改善身體的功能。更確切地說,最佳表現是通過身體內“多樣性統一”原則中的互惠性實現的——這一原則適用於人類的社會主體,就像它適用于社會成員的身體一樣。

隨著人類必然走向一體的認識滲透人類意識和社會結構,一種新的發展願景開始出現——在這一願景中,必須重新審視“捐助者”、“接受者”、“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標籤。按照這個角度,發展不再是一群人為了另一群人的利益而做事情。相反,所有個體,無論是物質上的富人還是窮人,都投身於共同的發展事業,所有的人並肩工作——這是他們的權利和責任——為整體的發展做出貢獻。

 

按照這種平等構想,人人都能參與發展進程中。然而此構想需要我們在實踐和理論層面思考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包括:如何確定個人、社區和政府機構之間的關係,以反映“人類一體”這項人類集體生活的運作原則?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將多樣性作為創造力、創新和復原力的源泉,而不是造成分裂、不和與衝突?如何才能更好地將全球信託的概念——即所有人生來就是整體的信託——更好地納入當前的發展努力中?

從“人類一體”的角度看公平與正義

鑒於人權框架在討論2015年後發展議程的目標、標準和進程方面所發揮的核心作用,我們認為有必要從“人類一體”的角度來考量正義的迫切需要。我們堅信,正義的目的是在人類生活的物質和社會層面上體現這種內在的統一性。

正義原則不僅適用於社會機構,也適用於個人層面。在個人層面,正義可以看作是一種不斷發展的道德能力,這種能力將一個人的幸福快樂與更廣泛的社會聯繫在一起。對當今社會的不公正現象所做反應的動機,以及為改善他人而努力的意願,都是由這一道德原則所激發的。正義要求一個人判斷時頭腦要公正,對待他人時要公平。這是一種頭腦和心靈的品質,使人能夠辨別真理和謊言,從而打破長期存在的偏見和盲目模仿的迴圈。

在集體層面,正義是如下認識的實際表達,即社會和個人的福祉密切相關,個人的福利最好通過促進全體的福利來保障。對正義的關注,有助於避免某些界定發展的方式,它們往往賦予少數特權群體一些好處;對正義的關注,還能遏制黨派化和操縱決策過程的傾向。

正義要求普遍參與:所有人既有權利從物質和道德繁榮的社會中獲益,也有相應的責任參與社會的建設。發展若要取得成效,就必須促進人們參與決定其社區發展方向,無論是分析具體問題,實現更高程度的理解,探索可能的行動方針,還是做出集體決定。從實際角度而言,不難看出,那些滿足世界各社團社會和經濟根本需求的計畫和進程,能夠最好地獲取人類大眾的信任和投入,而這些計畫和進程的實施,最終有賴於這些人類大眾。

 

那麼,個人的正義感如何才能在社會中得到加強呢?全球系統和進程如何才能更好地反映個人福利與社會整體福利之間的基本聯繫?如何才能就滿足所有利益方的政府和國際政策達成共識?對人類根本上平等的承認如何轉化為公平的社會實踐?

權利與責任

與思考正義和平等密切相關的是權利問題。我們必須在維護個人自由和促進集體利益之間取得平衡。自由對於一切形式的人類生活的確是必不可少的。然而,關注每個人應該享有言論自由,每個人應當免于匱乏之虞,這並不意味可以鼓吹個人,或者支持不受約束的個人主義,乃至損害更廣泛的社會。與此同時,關注社會福利並不要求把國家神化為人類福利的唯一來源。這裡要求的是責任的均衡——這些責任由個人、社區及其社會機構共同承擔。

因此,人權若要實現最高程度的表達,必須在地方、國家和國際等層面,從關係的角度加以理解。從這一角度來看,人權成為了一種工具,為所有人提供機會發揮自身潛力,同時履行確保他人潛能同樣能夠發揮的責任。這種權利和責任的框架,為機構和個人行為確定了一種模式,這種模式的成效如何,不僅取決於法律的效力,還需要承認利益的相互性和合作精神。那麼,個人的需要和權利如何與更廣泛的社會的需要相平衡呢?如何才能拓展個人作為主要“權利承擔者”的概念,使其包括每個人促進社會和整個人類福利的道德責任?

人類一體的視角揭示了民族、種族和宗教少數群體的脆弱處境。這項原則暗含著保護文化多樣性的迫切任務——如果要出現一個公正的國際秩序,就必須允許各種各樣的文化表現形式在不斷變化的集體生活模式中發展和相互影響。事實一再表明,不公正對待少數群體,壓制他們的權利以及他們有意義參與社會生活的機會,會導致社會和政治不穩定、動亂,有時引發暴力衝突和生命損失。對少數群體的邊緣化,以及對其自由的頻繁壓制加劇了誤解,在更廣泛的社區中傳播有害的僵化印象,並播下了不信任和衝突的種子。當建立起促進和平交換意見的結構,當法治提供平等獲得正義的機會時,就會創造條件,使剛出現苗頭的衝突和挑戰能夠得到建設性的解決。若基於某些群體的種族、宗教或其他身份而剝奪他們實現繁榮的機會,就是剝奪整個人類家庭從這種機會中獲得的智力、社會和道德利益。

 

那麼,我們如何在確保提高意識,在處理影響某一特定群體的不公正狀況時,不會加強分歧?我們如何在不將這些身份問題作為唯一原因的情況下,培養轉變的意願?我們如何防止這些基於身份的鬥爭變成爭取身份的鬥爭,而非努力建立一個沒有偏見和歧視的社會?當前世界正遭受各種形式的偏見和歧視的困擾。我們如何在不美化差異或模糊共性的情況下認識差異?

消除貧富兩極分化

收入和財富的差距雖然遠非唯一的不平等,但對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是至關重要的。世界上80%以上的人口,他們所在國家的收入差距在不斷擴大。世界上最貧窮的40%的人口,僅占全球收入的5%。[5]消除貧困的措施,即使取得了一些成功,也未能解決收入差距日益擴大和財富空前集中的問題。這種兩極分化削弱了決策過程的參與性,導致更低的參與率,削弱了經濟活力,扭曲了對人的能力的看法。雖然有很多關於折磨著“最底層十億”的深度貧困問題;數百萬人日常生活的不穩定和脆弱的報導,但卻很少有給過度積累財富予相應的關注。在25億人缺乏基本衛生設施的地方,據說只有大約1 000人控制著世界生產總值的近6%。

不願將財富日益集中的問題納入考慮範疇,造成了發展對話的一個危險“盲點”,並且當今政策也未能將一些個人和群體的極端財富,與困擾世界人口的有辱人格的貧窮之間建立起重要的聯繫。資源豐富的地區和資源貧乏的地區不能再被視為不相干的現象,而應被視作是一個全球體系的特徵,該體系有選擇地賦予少數特權群體優勢,而絕大多數人只能利用世界資源的一小部分來生存。僅僅轉讓工具、資金或知識,還不足以改變200多年來一直在持續加劇的壓迫性的權力和生產結構。

20世紀經濟體系的種種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它們賴以建立的物質主義意識形態的失敗。儘管全球文明的生產產出在過去一個世紀中有了顯著增長,但這種生產的成果並沒有惠及人類大眾。不僅富人和窮人之間的差距繼續擴大,而且在許多情況下,窮人的絕對財富甚至更少。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不平等造成的社會不穩定繼續推動犯罪、恐怖主義、暴力、革命和無數其他形式的國內動亂,少數特權階層並未找到他們所尋求的內心充盈和滿足。

因此,要解決經濟懸殊,就必須以迄今為止一直遭到抵制或被認為不切實際的方式來解決財富兩極分化的問題。社會規範和反映這些規範的法律,需要確保那些積累財富的人分享他們的財富,以滿足大眾的基本需求,並促進共同富裕。可以肯定的是,一個充滿活力和創造性的世界經濟不可能在過於嚴格的法律法規中蓬勃發展。但是,一個公正、充滿活力和繁榮的世界文明也不能允許一些成員積累超過其一生所能花費的個人財富,而另一些成員則因缺乏基本生活必需品而死亡。我們追求的目標是有利於社會秩序和繁榮的適度。必須記住,自願分享可以成為經濟公平的強大推動力,因為此舉源于人類最崇高的品質之一——為了全體人民的福祉而犧牲個人的部分財富。

 

然而,僅憑這種自願行動顯然是不夠的。那麼,是哪些結構允許極端財富的持續存在呢?它是如何被經濟和政治體系延續下來的?它的持續存在滋養了什麼樣的身份和品質?如何才能以一種對持有者、非持有者和整個社會都公平的方式來處理這些財富積累呢?如何促進和推廣自願分享的做法,特別是將其作為一種解決財富和資源不平等的機制?

走向更公平的未來

在獲得資源、服務和機會方面的嚴重不平等不僅源於全球結構本身,也源於其背後的範例和價值觀念。例如,不受控制地激發需求和欲望,導致了一個完全依賴於相對少數人的過度消費的制度,同時加劇了大多數人的排斥、貧窮和不平等。無論是氣候、能源、糧食、水、疾病還是金融,每一個相繼出現的全球性挑戰都進一步表明,有必要對當前世界秩序的概念和道德基礎進行根本性的重新評估。

為更公平的未來奠定基礎,將需要形成新的發展、繁榮和經濟模式。要使這些模式有效,必須從對共同經驗的同情理解和對人類與自然、個人與社區、家庭內部以及個人與社會機構之間在維持人類社會中發揮的核心作用關係的深刻認識中形成見解。

 

在目前的全球框架中明顯存在的不公正,其需要的不僅僅是嫺熟的方法和技術專家的解決辦法。這些“解決辦法”儘管是出於善意,但迄今未能改變人類努力和繁榮成果分配方式中的基本不平等現象。善良的人不再滿足於為人們提供基本需要了。只有當人類大家庭的所有成員都被邀請為社會的改善做出貢獻,並且資源的分配和使用允許每個人能夠這樣做的時候,才有可能克服古老的不平等和不公平恐慌。

[1] 聯合國開發計畫署。(1990)。《1990年人類發展報告》。紐約:牛津大學出版社。
[2]  聯合國開發計畫署。(1999)。人類發展報告1999。紐約:牛津大學出版社。
[3] 2010年的報告引入了經過不平等調整後人類發展指數(IHDI),這是一個衡量社會中人的人類發展水準的指標,反映了社會的不平等水準。在完全平等的情況下,IHDI等於人類發展指數,但當不平等加劇時,IHDI低於該指數。IHDI將不平等納入考量範圍,代表了人類發展的實際水準。
[4] 聯合國大會,第55屆會議。《聯合國千年宣言》(A/55/L.2)。2000年9月8日。(報頭)
[5] 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重新思考貧困:2010年世界社會狀況報告》。訪問網址:http://www.un.org/esa/socdev/rwss/docs/2010/fullreport.pdf.

文章譯自:Beyond
Balancing the Scales: The Roots of Equity, Justice and Prosperity for All